作者認為,所謂的「威權法治」,並不純然是中共社會主義法治移植的結果,香港的威權法治必須回溯到英國殖民時期的法律意識型態。中共是透過英殖時代遺留的法制,添上在新疆和西藏厲行多年的治術,延續了法律作為打壓異己的殖民治理。本書第一輯爬梳了香港「威權法治」的背景脈絡,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法律就是政治。既然政權以法律作為威權政治的武器,法律亦應是爭取民主和自由法治的場所,是抗爭政治的劇場。然而如何在威權下「光復」法治?反威權的民主運動,便是一途。第二輯「頑抗之年」便記錄了香港近年規模最大、觸發中共以國安法鎮壓香港的一場反威權抗爭──二○一九年的反修例運動(反送中運動),作者針對修訂逃犯條例本身的爭議、運動過程的警察暴力深入分析,以國際社運變遷的脈絡去反省這場反威權抗爭為香港帶來的危與機,並挑戰華人社會對「暴力」避重就輕、重責示威人士、卻迴避當權者使用暴力的思維。第三輯「民主之路」反思香港一直以來的民主運動和選舉政治,一方面從泛民抗爭之路省思傳統民主運動策略的得失,包括「寸土必爭」與「直接鬥爭」、「議會有用」與「議會無用」等等不同論述路線的角力;另一方面則借鑒國際經驗,分析主權國下的不公正選舉制度對香港民主運動產生的影響。
壓迫是辯證的,雨傘運動後的威權法治,催生了反送中運動,令香港三十多年來由精英主導的民主化運動,一夕蛻變成全民出動、跨越地域的反威權抗爭。最終,這場逆權運動迫使中共強加國安法和民主大倒退的選舉改制於香港,同樣是一夕之間,香港的法治神話、民主之夢先後宣告幻滅。隨之而來的,是政權推動的司法迫害。港區國安法通過週年,香港面目全非。民主之夢告終,未來還有沒有民主運動?──作者提醒:莫忘個體的道德力量、庶民的抗爭、公民社會的凝聚力,往往是政治社會和政治文化變革的核心動力。我們要扣問的,也許不是抗爭之路何從,而是我們的人生路何從。我們有沒有這種視抗爭為自我修行的覺悟,時刻保持初心,暗中增廣見聞、交朋結友,以一己微末之力,在不足為人道的日常生活中稍稍衝出舒適圈,為因抗爭而受迫害的弟兄姊妹多行一步?──「做返啲香港人應該做嘅嘢」(做香港人本應做的事)或許就是一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