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該應用程式快速申請並獲得駕駛許可證。
【限行車輛打擊標準】
限用車輛打擊標準適用於超過下列項目的車輛(含拖車掛接裝置、半拖車掛接裝置)及工程機械:
一、軸重超過10噸或總重超過40噸的車輛。 (但考慮到測量儀器和測量誤差等,軸重和總重超過上述標準的10%可以允許。)
2.寬度超過2.5公尺、高度超過4.0公尺(管理機構認可並公佈的不影響道路養護及交通安全的道路路線為4.2公尺)、長度超過16.7公尺的車輛。
3. 儘管有第 1 款和第 2 款的規定,但該車輛是道路管理辦公室根據道路法第 77 條和第 79 條規定的程序認定為保護道路結構和防止交通危險所必需的車輛。-3輛執行令限制車輛
【資訊來源】
1. 本應用程式中顯示的許可證資訊是從國土交通省營運的限制車輛營運許可證系統(https://ospermit.go.kr)取得並顯示的。
2. 本應用程式及其開發者不代表政府或國土交通省。
[服務台]
1833-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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