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公 安 局
京公经侦发字〔2007〕11号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征求
北京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工作方案
意见的函
市监察局:
根据国务院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首都经济犯罪工作,我局牵头研究草拟了《北京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贵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于2007年7月6日(周五)17时前,将书面修改意见(盖章)传真至我局(无修改意见请予以文字说明),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蒿巍、武敏
联系电话:83996019(传真)、83996110(传真)、13683151205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滋生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危害加大。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金融、证券、商贸等领域大要案件频频发生,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知识产权犯罪妨碍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损害我国际形象。在国有企业转型改制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经济犯罪活动已成为国家经济安全最直接的危害因素之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领导同志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遵照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我局政华副局长指示,建立我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以下简称协调会商机制)。
一、协调会商机制建立的重要意义
加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和,对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随着新的经济工具和经济事物不断出现,各类新型经济犯罪也随之出现,如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挪用社保基金等,其手法也越来越狡诈、越来越具有欺骗性。而且,行政违法和经济犯罪交织,国内犯罪和跨国犯罪交织,经济犯罪与腐败犯罪交织,经济违法犯罪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经济渗透活动交织,使得经济犯罪的表现形态更加复杂。基于上述特点,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起沟通便捷、高效顺畅、反应敏捷的协作机制,对于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提高打击效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协调会商机制将建设成为统一认识、研究问题、协调行动、联合出击的综合性防控平台。
二、协调会商机制的性质和目的
协调会商机制是各部门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的载体,目的是在正常的司法制度和工作程序基础上增强合力,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各相关部门间协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间在联合打击、震慑犯罪以及防范经济犯罪的作用。
三、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任务
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进行会商,建立信息灵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打击有力的协作机制,使各部门能够协调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及时沟通各部门间关于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的有关信息,研究解决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全面提升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工作效率;三是提高对经济领域重大、突发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涉案人员和资金,获取相关证据,为依法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创造条件。四是与日常协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各相关部门间协作的长效机制。
四、协调会商机制的成员单位和职责
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北京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及市人民检察院。
各成员单位遵照现有的职责分工,履行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职能,在协调会商机制下的主要职责是:
市公安局:负责对成员单位通报的重大经济犯罪线索部署开展调查、对可能潜逃的涉案人员或可能向境外转移的涉案资金落实控制措施;向成员单位通报在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等问题;做好协调会商机制有关日常工作。同时,主动向各有关部门、单位通报相关的经济违法犯罪情报信息,与成员单位共同分析、预测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成员单位移送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进行甄别、查处,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反馈;对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或事项与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研究防范、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有效方法和工作机制。
市监察局:负责对在监察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查处,并依法做好相应的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对在内外贸易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查处,并依法做好相应的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涉嫌洗钱案件的资金监测、行政调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涉及现金管理、外汇管理、黄金市场管理、反假币、银行卡管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审计局:负责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司法机关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对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司法机关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北京海关:负责对在海关监管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司法机关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市国税局:负责组织涉及国税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税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市地税局:负责组织涉及地税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税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公平交易、市场监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加强对投资领域资金活动的监测、对经济犯罪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等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做好相应的工作。
北京银监局: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处进程,提出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研究打击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监督、查处机制,不断提高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北京证监局:通报证券期货领域案件的总体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处进程,提出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研究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监督、查处机制,不断提高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北京保监局:通报保险领域案件的总体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处进程,提出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研究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监督、查处机制,不断提高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负责对在外汇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与司法机关沟通会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加强外汇市场管理,积极研究防范、查处此类违法犯罪的有效对策。
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经济犯罪案件;查办经济犯罪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五、协调会商机制工作规则
(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
遵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或根据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需要,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召集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经济领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情况和相关重要信息;研究解决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
参加会商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相对固定。
(二)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业务部门处级负责人会议,由我局经侦处负责人召集,成员单位业务部门有关处级负责人参加,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等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措施的建议;通报新发布实施的有关重大经济改革政策规定、国内外经济犯罪动向,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影响首都经济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情况信息进行协商和研判,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交流机制;研究制定重大案件防控工作预案,确保遇有紧急情况可直接启动预案,做好人员和资金的控制工作;研究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的具体措施。
根据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需要,经有关成员单位业务部门提议,可由我局经侦处或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临时会议,全体成员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处级负责人参加。根据具体工作需要,也可以召开部分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区县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针对具体事项进行商讨、沟通和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及时沟通和传递涉嫌经济犯罪的苗头性信息和案件线索,强化案件初始阶段的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对有关人员和资金的调查、控制措施等相关工作措施,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调、督办上级领导交办案件的侦办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掌握案件侦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参加会商的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处级负责人要相对固定,并作为成员单位处理经济领域重大、突发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第一联系人。
(三)协调会商机制办公室
协调会商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筹备协调会商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召开,编写《会议纪要》印发有关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编写《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重要信息》,反映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线索,分析、研判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重大经济改革政策出台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活动,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各成员单位均应确定一名联络员。
(四)确定联络员
为实现专门会商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经协商一致,公安经侦部门与有关监管部门和经济部门分别确定联络员,双方共同研究确定联络员具体职责。
首批联络员由我局经侦处与检察院、银行、审计、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银监、证监、保监、外汇管理等部门协商分别确认。主要职责:一是参与联络单位经济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对疑难案件的研究,协调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处,与联络单位监管稽查执法部门研究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有关情况,协助确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或线索,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向联络单位反馈;二是对联络单位发现的重大经济犯罪线索,可能发生涉案人员潜逃或涉案资金向境外转移等紧急情况的,立即向我局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部署有关公安机关开展调查,落实对有关人员和资金的控制措施;三是通过联络单位协调下属机构向有关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或线索以及协调有关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和查处联络单位下属机构移送的案件或线索;四是向联络单位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掌握的重点企业和个人的有关情况,以便联络单位对其加强审计、稽查、监管、查处工作;五是双方商定的其他职责。
六、协调会商机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层级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部署此项工作,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并按照此方案的各项要求,建好相应层级的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把此项工作做深、做实,真正体现出协作机制沟通便捷、高效顺畅、反应敏捷的特点。
(二)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在认真研究该工作方案的同时,结合本部门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把此项机制建立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长效机制,长期不懈地抓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深入各项工作措施,达到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提高打击效能的目的。
(三)突出三个重点,有机串联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在围绕案件会诊、信息沟通、完善机制这三个重点环节开展工作,并以此为纽带,将各项工作有机串联到一起。一是针对一些疑难、重大和复杂案件和线索,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进行会诊,统一认识,协调行动,落实查控措施,确保案件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通过会商机制,加强同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对经济领域内潜藏的犯罪风险等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领导提出决策参考和建议。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会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成员单位吸收工作,进一步深化与各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的合作。
(四)确保文明执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各成员单位在打击经济犯罪的过程中,既要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又要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善于通过细致工作,化解和消除经济犯罪给社会带来的不和谐因素,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首都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注重宣传引导,提高社会防范意识
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按照新闻宣传的有关要求,强化对媒体的审核把关责任,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使群众了解经济犯罪的危害,并能够识别常见的犯罪手法,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
主题词:经侦 协调会商 机制 函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2007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4份
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比你想像的要残酷一千倍,一万倍。
这是一个庞大的吹哨项目的一部分。
这将是第一次有人,大规模,系统性的,全面的,
美国在与中国的掠夺性贸易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我们相信2020年只是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
Communism and socialism are a thousand times, ten thousand times more cruel than you might think.
This is part of a larger whistleblower project. We are working hard to publish a lot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 persecution of Uyghurs, Tibetans, petitioners, human rights activists and religious believers in China. How China surveils foreign journalists and spy on Americans, Japanese and Europeans.
This will be the first time that human beings, on a large scale, systematically, and comprehensively, have disclosed all details and evidence of human rights abuses in Communist China. People in the free world always selectively ignore the reality of China's persecu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continue to do business with China. They "rationally" think that even if China persecutes human rights, so what? It's not us who are being persecuted anyway. Although China has made a lot of money from the free world through unfair trade, the interest groups that make money from China don't care. China uses the money earned from the free world to support the persecution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ll those who buy made in China are, to some extent, accomplices of the CCP dictatorship. It's okay to ignore China's human rights persecution. The point is that the free world has also suffered a backlash.
The United States has lost the race to predatory trade with China. The U.S. economy is growing in name, but its share of world GDP is actually declining, which means that the U.S. economy is shrinking. The middle class has been robbed of jobs, resulting in the breakdown of the nuclear family, the widening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and the rampant socialist ideology. Society is on the verge of turmoil and collapse.
We believe that 2020 is just the beginning, not the end. Communist China will increasingly become a real threat to those who think they will not be affected by the Chinese dictato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