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张子鹏的儿子张建波将司陆军私自营运的五菱车查扣,司陆军找到其姐夫窦海涛去要车。窦海涛到张子鹏车站后,与张子鹏的儿媳妇刘敏发生纠纷,将刘敏打伤。后司陆军持菜刀来到车站,将张子鹏的衣服砍烂,张子鹏的儿子张中卫对司陆军进行了殴打,经鉴定刘敏和司陆军的伤情均为轻伤。我局接警后,迅速进行了调查,在调查期间,2010年8月30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窦海涛赔偿6万元。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后我局对此案撤案。2010年9月28日下午,张子鹏到苗集镇苗慧家电城买灯泡时,与窦化运妻子杨翠英(窦海涛的母亲)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厮打,经鉴定张子朋、杨翠英的伤情均为轻伤。现双方均申请对对方的伤情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期间,2011年2月16日、17日经中间人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由窦化运一方补偿张子鹏5万元,双方撤诉,不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现已实际履行。2011年2月17日,我局对张子鹏进行了回访,张子鹏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承诺不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