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实录:凤姐煞星两日杀三人(下)(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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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探案实录:凤姐煞星两日杀三人(下)


日期:2008年3月14日/2008年3月15日

标题:凤姐煞星两日杀三人(下)

地点:元朗同乐街22号阁楼某室,大埔怀仁街25号开连楼某室,大埔广福道80号至82号德康楼某室。

人物:简志伟 史明兰 孙秀敏 谢巧元

案情:简志伟在两日内杀死三名一凤楼性工作者,史明兰、孙秀敏、谢巧元。

备注:2009年7月28日,由七名男子包括一名南亚裔人士组成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三项谋杀罪名全部成立,法官贝珊依例判其终身监禁。

2016年11月3日早上六时四十四分,在大屿山石壁监狱服刑的简志伟上吊自杀死亡。





2009年7月20日,简志伟出庭以母语自辩,称在澳门欠赌债,被债主「阿强」、「阿权」及巴裔的「Tony」,于2008年3月13日,由澳门押解回港拘禁。


简志伟说,债主们要他协助向多名凤姐收数,他被迫就范,被人用车载到元朗同乐街一间「凤楼」。

债主要他扮嫖客入屋与「凤姐」性交,趁凤姐洗澡时,开门让Tony入屋,之后离去返回车上。


简志伟说:「 2008年3月15日,我被带到大埔广福道,Tony要我先后进入两间『凤楼』,我进入第二间凤楼时,Tony尾随进入。『凤姐』一见Tony就抓住我的右手臂做挡箭牌,直到Tony掌掴她才放手,我退出凤楼,在门外聆听片刻,只听到激烈吵架声。」


「我没有杀人,每次均在Tony入屋后离去,对离开现场后的事一概不知情,我离开的时候,她们三人都在生。」


简志伟说,大约过了十五分钟,Tony返回车上,将两张提款卡递给他,并说出提款卡的密码。

当车经过大埔墟港铁站时,Tony叫他到的自动柜员机提款,再将款项带到澳门交给他们。


简志伟说:「我依Tony指示到柜员机提款,由于提款卡密码不符,试了两次,两张卡都提不到钱。我打电话给Tony,他知道我提不到钱后,叫我搭船到澳门,翌日早上再见面。」


「翌日早上,我听新闻知道三名『凤姐』被杀,与Tony见面时,他直认杀了三人,我担心被连累,对Tony说要报警,他威胁会对我家人不利,说『凤姐』被杀,警方不会落力调查,叫我放心。」


2009年7月24日,控方指,简志伟曾向警员承认杀人,他在庭上的证供是一派胡言,警方在凶案现场发现被告使用过的安全套及他的手印,指证被告杀人的证据已相当确实。


辩方强调,控方的科学鉴证证据存在疑点,被告作供时已表示因帮同乡追债到过三名死者单位,更否认自己是凶手,希望陪审团判被告无罪。


控方表示,被告于2008年三月被警方拘捕后承认杀人,科学鉴证证据显示,其中两个凶案现场有含被告基因的安全套及纸巾,并发现被告的掌印和烟蒂等。

另一凶案现场也发现一张有被告基因的剪报,可见被告在三名死者遇害前,曾到访三名死者单位。


被告辩称为债主开启三名死者单位的门,留下基因痕迹,只是一派胡言。


辩方指,按被告的证供,被告只是为债主Tony开启死者住所的门户,不知道债主进入单位后杀了人。

债主后来更向被告认杀害了死者,若陪审团相信被告,便应判被告谋杀罪不成立。


法医曾指死者被人用手臂从后勒颈至死,但法证专家并未在死者颈部找到被告基因,可见控方的科学鉴证证供也存在疑点。


案件主管新界北重案组第2A 队高级督察吕德强透露,警方曾调查被告是否被债主所迫而杀人,后来证实并无此事。


2009年7月27日,高院法官贝珊于早前引导陪审团时曾指出,被告在警方录影供词中曾承认因欠债而杀人,但在庭上却声称并无杀人,称被警方虐打才承认杀人。

陪审团裁决时须考虑被告是否受到警方威吓而认罪,在判被告谋杀罪成前,要肯定被告是真凶及有意图杀死或严重伤害死者。


2009年7月28日,法官贝珊引导陪审团时称,被告在庭上作供,和警方口供提出两个不同版本故事。

她提醒陪审团不论他们接纳哪一个版本,被告三项谋杀罪都需要独立考虑。


由七名男子包括一名南亚裔人士组成陪审团,经过仅两小时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被告三项谋杀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贝珊严斥被告犯下邪恶罪行,令多人家破人亡,依例判其终身监禁。


案件开审时法官曾向传媒发出命令,禁止传媒在报道这宗审讯时,刊登案发时任何资料及被告照片,以免影响陪审团,保障被告获得公平审讯。

法官特别向控辩双方查问有没有对于传媒的投诉,在确定没有后,更多谢传媒的公平报道。


后记:在北角电气道发生的凤姐命案,与简志伟无关,凶手另有其人。


2016年11月3日早上六时四十四分,在大屿山石壁监狱服刑的简志伟,被发现用自己的笠衫系于囚室铁栏上吊自杀,送到北大屿山医院抢救,延至早上八时二十三分死亡。


简志伟在石壁监狱服刑期间上吊身亡,死因庭展开研讯。

死者胞弟供称,死者曾与他谈及在狱中受到不公平对待,例如排队进入囚室时,惩教处职员多次从后推他,职员亦常把他禁锢于异常黑暗的房间。


死者胞弟指死者曾就此事向惩教福利官作出投诉,并在胞弟陪同下与福利署职员见面,事后福利署职员当面向胞弟道歉,认为死者提出的事件属误会,保证不会再发生同类事件。


死者胞弟续指,一度有改善,惟后来故态复萌,他质疑,死者曾因自杀不遂需要见精神科医生,惩教署却没有加强看守死者。


时任石壁监狱惩教主任梁世成作供称,石壁监狱并无黑房,惩教职员不会因种族而对在囚人士有差别。

死者能操流利粤语,清楚投诉途径并曾与投诉组会面,但见面后不作投诉。

当局已完成移送死者回国服刑手续,只待当地回复。


惩教署代表说,死者囚于单独囚室,惩教职员每二十分钟巡仓一次,发现死者上吊便即通报,死者当场已无生命体征,驻囚护士、急救员及医院医生持续急救无效。


惩教署结案陈词重申,惩教人员已做足所有预防囚犯自杀的措施,死者所用的自杀工具是长袖衫,惩教署无法不向囚犯提供衣物。


2019年4月11日,法医沈昊翔读出验尸报告,死者右手手腕有触及双脉的割伤,割痕上另有两条已结痂的伤痕,右手臂有打针痕,以上伤痕都不致命。


死者颈部的勒痕向上,从后方延至耳后,约二十六厘米长,最阔处为三厘米,颈上伤痕是典型吊颈伤痕,被人从后勒毙可能性较低。

被侵犯下遭勒毙的人,颈上伤痕会有左右移动痕迹,死者颈上伤痕是向后和向上移动,法医称无其他外伤或挣扎迹象,情况与吊颈自尽吻合。


2019年4月12日,死因裁判官崔美霞早上引导陪审团,死者于2009年收押候审期间曾上吊自杀,获救送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观察,精神科医生诊断他有反社会人格,只是假扮精神病。


验尸报告称死者颈部伤口向上且向后,无挣扎伤痕,吻合上吊自杀伤势。

惩教人员在事发当日先后两次巡查死者囚室,上午六时二十九分时死者无异样,六时四十四分发现死者上吊,中途十五分钟无证据显示其他人接触死者。


死者家属质疑惩教署对待死者不公平,死者胞弟早前供称,死者透露惩教署职员多次从后推他,将死者禁锢于异常黑暗的房间。


死因裁判官表示,相关投诉没有书面纪录,惩教署职员亦否认「暗房」一事。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提醒陪审团,须考虑导致离世者死亡的伤害和疾病。

裁判官覆述死者当天上午被发现上吊时,以长䄂衫扎成死结绑上独立囚室仓闸作吊绳,死者背向闸,双膝触地。


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施行急救,曾探到死者有一、两下脉膊。

庭上没有证据显示死者患有疾病,法医报告显示死者体内没有毒药或药物,身体没有挣扎和自卫性伤痕。


裁判官续指,陪审团须考虑死者是否死于自杀,但没有直接证据目撃死者上吊经过,陪审团亦可以考虑死者是否曾受袭。


五名陪审员约十一时二十三分退庭,商议逾一小时,中午以四对一大比数裁定简志伟死于自杀。


陪审团裁定死者致死原因,是在石壁监狱独立囚室,以长袖衫扎成死结,绑在囚室闸门上自行上吊,死亡地点是北大屿山医院。


陪审团将提出最少两项建议,死因裁判官崔美霞审视建议后,认为或会削弱在囚人士权利,执行方法亦不可行,提议陪审团先澄清内容 ,下午才读出建议。

陪审团最终收回建议。


死者胞弟于庭外质疑研讯结果,认为裁判官引导陪审团时并不中立,曾加上个人意见,陪审团作出建议时,裁判官一再干涉要求他们修改,严重影响陪审团的决定。

死者胞弟表示惩教署疏于看管囚犯,将会入禀高等法院进行民事索偿,亦会就裁决提出司法复核。


ஆசிரியர் குறிப்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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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黃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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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迷會MCFC》及《山寨探案實錄》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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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 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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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 Mag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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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喜愛靈異故事及奇案,加入《山寨探案實錄》後凝聚維繫各界奇案粉絲,不遺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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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黄sir

因工作关系,经常接触各式各样罪案,他认为罪案反映社会现况,为此写了一系列重案实录,填补历史空白。


元方

奇案迷,主修钢琴演奏,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皇家音乐学院(ARCT),英国圣三一音乐学院院士(FTCL),是新一代奇案作家。


豹魁

《奇案迷会MCFC》及《山寨探案实录》创办人。

案件海报设计天才,同时是进出凶案现场拍摄的武将。


Pat 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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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 Mag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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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喜爱灵异故事及奇案,加入《山寨探案实录》后凝聚维系各界奇案粉丝,不遗余力。


Wong Sir, serious crime

Because of working relationship, often contact a variety of crimes, he thinks crime reflects the social situation, so wrote a series of serious record, fill the historical gap.


Yuan fang

Mystery mystery fan, major in piano performance, graduated from the royal music college in Toronto, Canada (ARCT), fellow of trinity music college (FTCL), is a new generation of mystery writers.


Jaguar chief

Founder of MCFC and shanzhai detective record.

Case poster design genius, at the same time is in and out of the murder scene shooting martial arts.


Pat Tang,

Senior mystery fans, "shanzhai detective record" video version of the royal voice actress, from time to time to visit the scene of the crime, the whole input, heart strange case.


Mag Mag Cheung,

Pr guy, networking guy, diet guy.

As a result of love spirit different story and strange case, join "shanzhai detective record" after condense all circles strange case fan, spare no eff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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