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白沙村魔界人狼(九)冤魂入夢(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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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探案實錄:白沙村魔界人狼(九)冤魂入夢

(原載法醫龍博士《法醫鑑證實錄》)


日期:2002年12月5日/12月20日

標題:白沙村魔界人狼(九)冤魂入夢

地點: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二七八號村屋

人物:唐永強 陳諾雯 嚴佩珊

案情:唐永強誘拐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將她們姦殺,並企圖放火謀殺三名子女。

備註:2004年2月25日,陪審團對三項控罪均以一致或大比數作裁決罪成,法官例判唐永強兩次終身監禁,企圖謀殺罪判囚八年,各罪同期執行。




2004年2月11日唐永強妻子樊柳珊作供,她現時靠綜援過活,與父母合力照顧三名子女,樊柳珊說丈夫平日喜歡「睇相」,知道他有接觸「芧術」(芧山法術),相信他是沒有殺傷力的人。


樊柳珊說,唐永強多次提及要湊夠五鬼找她報仇,除三名子女外,要殺多兩個人與他有血緣關係的人,她不相信真有其事。

直至2002年12月20日唐永強致電給她說:「殺了一個女仔藏在衣櫃,要我和阿媽去見仔女最後一面。」

(這番話並非唐永強直接與樊柳珊說,只是由其妹樊翠盈轉告。)


她說,唐永強的說話與以前不同,她知道事情嚴重,這時,唐永強突然在犯人檻站起來大罵說:「你講大話,八婆!死八婆!你口供都無講。」


三名懲教人員包圍唐永強戒備,將他按回座位,懲教人員之後一直坐在他旁邊監視,樊柳珊被唐永強斥責後受驚未能繼續作供,法官下令休庭十五分鐘。


再度開庭時,辯方大律師說:「被告鑽研相學但不懂害人邪術,是個不會害人的『睇相佬』,被告只向妻子講過自殺及毒死三名子女,沒有講過五隻鬼。」


唐永強的姨仔樊翠盈作供時說:「我與姊夫關係良好,一直保持聯絡。2002年12月4日,姊夫打電話給我,說家姊與另一個男人『走路』,不理小朋友,重視男朋友多過小朋友,如果家姊不返來,就會攬住死,殺多兩個小朋友,夠五隻鬼搵家姊尋仇。」


2004年2月17日唐永強作供。

(以下是他以第一身講述案情)


2002年12月4日晚上七時,我帶子女到元朗廣場吃飯,離開時經過一間門口放有閃卡機的書店,子女異常興奮要擰閃卡,我於是給錢子女抽閃卡。

我看見一名女童(陳諾雯)在旁看我的子女抽閃卡我的女兒取得一張閃卡後,女童要求其女兒將卡送給她,女兒當然拒絕。


為免女童繼續纏擾,我帶子女離開,女童跟着我們,我們上的士時,女童也跟着坐上來我叫她下車,但她總是不肯,為免的士司機等得太久,我只有讓女童和我們一起乘的士回家。


法官高嘉樂問:「夜晚八點幾,你讓一個十歲大,唔相唔識的細路女跟你返屋企?」

唐永強說:「我心情好差,無想到咁多,如果當時想到,一定趕她下車。」


「回家後,女童與我的子女在地下玩,我上樓致電妻子,未幾,女童上樓向我要錢坐的士回家,我給她三十元,但她說不夠,再多給三十元。」

「我再給她三十元,她離去時,看見我枱上有數本Twins閃卡簿,她拿起三本,要我送給她。」


「那些閃卡是我的子女心愛物品,我拒絕送給她,她要脅我說:『如果你不給我,我就打電話回家,說你捉我來這裏。』」

「她說完後真的拿起電話筒,要打電話回家,我心想她這樣做會累死我,情急下用手箍住她的頸,阻止她打電話,我不清楚之後發生甚麼事,我完全記不起。」


「當我回復清醒時,發現女童已死,知道殺了人後,我很驚慌,不知如何是好,用棉被蓋着床上的屍體,下樓與子女一起睡。」

「我無勇氣報警,怕無人照顧仔女,我將條屍丟在化糞池,然後打電話給姨仔,暗示我殺了人,而且要殺夠五個,找她的家姊報仇,點知無人信,當我吹水……」

「我原本想在窩粥落老鼠藥,與仔女自殺,但最終心軟作罷。」


「2002年12月19日晚上七時,嚴佩珊突然在我家中出現,向我要錢買東西,我給錢後,她又要求我送她回家,我因心情欠佳而無理會。」

「不知是否我聽錯,嚴佩珊對我說:『我走啦!帶天賦、綺琳一齊走!』。我怕她帶走我的子女,一手將她按在床上,一手用枕頭蓋在她的面上,到我清醒後,我好像姦了屍。」


「翌日有警員到場,我用繩圍三名子女,此時有消防員入屋,不知是否兒子用打火機點火,突然發生爆炸。」


「警方說我在醫院曾錄了兩份口供,其實都是警員捏造的,當日有警員說要打我,又用粗口罵我,逼我配合他們講出部份案情。」


「我在留醫期間,根本唔想同警員傾,他們鬧我是變態色魔,我才與他們理論。當時燒傷的傷口十分痛,完全聽不到警員將口供紙覆讀的內容

更沒說過我想法官判我死刑。」

「警察PC2944較早前作供時,指第二次錄口供持續三個半小時,我當時完全沒有回應這名警察的問題,不知警員曾讀過口供給我聽。」


「這名警員的口供紙上,關於我的資料,不是由我告訴他的,是他抄第一份口供,原來呢班差人辦案手法可以咁樣,口供內容小部分是我講,其他是警察作。」

「我只是誤殺兩名女童,姦過第二個女童屍體,我不是『變態色魔』。」


辯方大律師說:「探員鍾志堅根本沒有向被告進行警誡,當日他聽見被告呻吟,便與同袍上前大罵被告:『變態色魔,連細路女都不放過。』

當被告嚷傷口痛時,兩名警員更恥笑他:『痛?哈!你就死啦!』」

鍾志堅否認辯方大律師的說話。


控方將一個透明膠盒呈堂,膠盒內是一塊木板,板上用五枚鐵釘釘住一張照片。

照片是一名十多歲少女的全身照,五枚釘分別釘着少女的頭部及四肢,照片的背面有用血寫上樊柳珊及生忌,1980年8月1日字樣。


唐永強說,照片是他妻子多年前拍的,他把照片以五枚鐵釘釘在木板上,寫上姓名及生忌,只不過如拜神婆般打小人,一邊釘一邊呢喃:「釘你個頭,要你忘記現在的男人,回到我身邊,釘你雙手腕,即我捉住你隻手,等你以後唔使走,再釘你雙腳,等你以後唔走,唔會離開我。」

他說,每晚睡前把相片放在身旁,安慰自己說妻子明天便會回家。


唐永強說:「我這樣做絕非要詛咒老婆,我不斷打電話給她,勸她回家,我愛她,怎會想她死呢?我無宗教信仰,家中亦無供奉任何神像,也不懂得落降頭。」


2004年2月18日唐永強繼續作供:「出庭作供是我律師的建議,他說若不認罪,應該有三條罪都不認。(兩條謀殺女童罪名和一條企圖謀殺三名子女罪),我在控方證供完結後,曾在荔枝角羈留室內,跪在地上面向天,將十張紙仔拋起,三張寫有『畀』及七張寫『唔畀』的,向空中拋,決定應否出庭自辯,結果抽到的是「畀」,上天要我出庭為兩女童討公道,我就順天而行。」


「我捱到今時今日,並非為了替自己洗脫罪名,而是為了兩件很重要的事,包括要為兩女童討回公道……及要告訴子女,爸爸絕無企圖謀殺他們。」


主控官問:「為了十一歲女童陳諾雯出言威嚇勒索兩本閃卡,而下毒手,實難令人信服。」

唐永強說:「如果我當時像主控官這麼清醒,我就不會去殺人,我當時腦海一片混亂,根本不知自己做甚麼。」


「正如我聽見嚴佩珊要帶走我的子女時,我會完全失控發癲地把女童扯上床,到我清醒時,才發現女童已死,女童褲子脫下,我亦發現自己的內褲及長褲被拉下至大腿位置,認為自己已姦屍。我從沒有留意女童下體或內褲,有否染血,當時只感到驚慌,即時提起褲子,替女童穿回內褲及牛仔褲,對第一名女童,我沒有姦屍。」


主控官說:「你知道法醫報告中,因第一名死者已死去一至兩星期,屍體嚴重腐爛而未能檢出有否被姦,所以你才否認姦屍。」

唐永強說:「姦一條屍和姦兩條屍,對我來說是沒有分別的,我無必要否認曾對第一名女童姦屍。」

「對於殺害了兩女童,我感到很內咎及後悔,曾一心尋死,但卻沒有勇氣去死,只好問子女是否想與爸爸一起死。當子女表示願意一起死,我便有勇氣自殺。我只想自殺,從沒有意圖要殺害三子女,我只怕死後,無人照顧三子女。」


「我從沒向妻子及小姨表示要湊夠五個人復仇,我只說要殺夠五個人,當中包括已殺害的第一名女童,我本人及三子女,從沒有計畫要殺第二名女童。」


「我喜歡小童,家中經常任由小童出入,甚至留宿,不介意給二十、三十元予各小童,阿珊是一個很乖巧的女童,我不會殺害她的。」

「如果不是兩個女童一同在夢境中出現,要我為她們伸冤,我逼於無奈才談及女童的事。」


控方對唐永強說:「你還未交代殺人的真相。」

唐永強說:「我一心為兩名死者討公道,2002年12月19日,我首度向別人透露沙井埋有女童屍體,警方翌日便應該知道此事,為甚麼他們不理呢?警方是為了『邀功』而罔顧人命,沒有第一時間打撈,誰才算是殺人兇手?」


法官高嘉樂阻止唐永強繼續發言,斥責他說:「警方在12月21日才發現沙井藏屍,雙方同意的案情亦指出,被埋屍沙井的女童陳諾雯於同月4日失蹤。被告作供時亦曾承認,在陳諾雯失蹤當日錯手將她殺死,翌日埋屍沙井,你完全知道自己已殺死女童,在二十四小時內藏屍,不要再說是否可救回女童的性命!」


https://youtu.be/b5DlN7hIbck

À propos de l'auteur

山寨行動組成員


重案組黃sir

因工作關係,經常接觸各式各樣罪案,他認為罪案反映社會現況,為此寫了一系列重案實錄,填補歷史空白。


元方

奇案迷,主修鋼琴演奏,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皇家音樂學院(ARCT),英國聖三一音樂學院院士(FTCL),是新一代奇案作家。


豹魁

《奇案迷會MCFC》及《山寨探案實錄》創辦人。

案件海報設計天才,同時是進出凶案現場拍攝的武將。


Pat Tang

資深奇案迷,《山寨探案實錄》視像版御用聲演女優,不時走訪案發現場,全程投入,心繫奇案。


Mag Mag Cheung

公關達人,廣交人脈,飲食專家。

由於喜愛靈異故事及奇案,加入《山寨探案實錄》後凝聚維繫各界奇案粉絲,不遺餘力。


山寨行动组成员


重案组黄sir

因工作关系,经常接触各式各样罪案,他认为罪案反映社会现况,为此写了一系列重案实录,填补历史空白。


元方

奇案迷,主修钢琴演奏,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皇家音乐学院(ARCT),英国圣三一音乐学院院士(FTCL),是新一代奇案作家。


豹魁

《奇案迷会MCFC》及《山寨探案实录》创办人。

案件海报设计天才,同时是进出凶案现场拍摄的武将。


Pat Tang

资深奇案迷,《山寨探案实录》视像版御用声演女优,不时走访案发现场,全程投入,心系奇案。


Mag Mag Cheung

公关达人,广交人脉,饮食专家。

由于喜爱灵异故事及奇案,加入《山寨探案实录》后凝聚维系各界奇案粉丝,不遗余力。


Wong Sir, serious crime

Because of working relationship, often contact a variety of crimes, he thinks crime reflects the social situation, so wrote a series of serious record, fill the historical gap.


Yuan fang

Mystery mystery fan, major in piano performance, graduated from the royal music college in Toronto, Canada (ARCT), fellow of trinity music college (FTCL), is a new generation of mystery writers.


Jaguar chief

Founder of MCFC and shanzhai detective record.

Case poster design genius, at the same time is in and out of the murder scene shooting martial arts.


Pat Tang,

Senior mystery fans, "shanzhai detective record" video version of the royal voice actress, from time to time to visit the scene of the crime, the whole input, heart strange case.


Mag Mag Cheung,

Pr guy, networking guy, diet guy.

As a result of love spirit different story and strange case, join "shanzhai detective record" after condense all circles strange case fan, spare no eff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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