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谷應泰(1620年-1690年)著。
順治三年(1647年)谷應泰官至浙江學政,於其間編撰此書,這本書是在官修《明史稿》、《明史》之前完成,屬於私人著述。大量參考張岱《石匱書》、談遷《國榷》、蔣棻《明史紀事》等私家著作,又廣納博採,有張岱、徐倬、張子壇等參與編撰,至順治五年(1649年)成書。書中記載始於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朱元璋起兵,迄於明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入北京。選定八十個歷史事件或專題,按時間順序排列,記述其事件始末,每卷多則數千百萬言。並附有作者「谷應泰曰」的史論,採駢偶文體。此書詳於政治,略於經濟、文化、制度,對於山東唐賽兒起義、鄖陽起義、浙閩礦工起義皆有記載。其書多採野史,訛誤與疏漏之處甚多。但因成書較早,綜合多種明代史料,至今仍是「明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史籍之一」,後來彭孫貽又撰《明史紀事本末補編》五卷,倪在田《續明史紀事本末》,可補原書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