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江青兩案、王軍濤案:我大哭一場;
鮑彤案:「幸無虧所守」;
魏京生案:「雪落在中國的土地上」;
高瑜案:我送鮮花兩束;
鄭恩寵案:警車一路陪伴;
李顯斌案:叛逃充「義士」,回歸為「楚囚」;
李清章案:排斥律師,草菅人命;
曹海鑫案:密殺被告,群起辯冤;
郭凱案:槍桿子裏面出法律;
李奎生案:收拾律師,無所不用其極;
張啟生案:權力「至上」,法律淪喪;
李莊案與《告全國律師書》之議
大興安嶺案:「人民律師萬歲!」
「張思之的律師生涯和個人生活,始終伴隨着中國變化莫測的時代風雲,伴隨着劇烈搖擺的政治路線,伴隨着長期惡劣的社會環境。在國共兩座山峰形成的峽谷裏穿行,前有十六歲棄學從戎,進入印緬,參加遠征軍;後有二十二年右派生涯。很多人看重並讚賞他接手的一連串大案,而我更欣賞他為社會底層民眾的奔走呼號。在權力面前,他有傲骨;在弱者面前,他有熱淚。」──章詒和
張思之(1927-),被譽為「律師的良心」。生於河南,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