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粵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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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上)指模

(原載法醫龍博士《法醫鑑證實錄》)


日期:2010年11月9日

標題: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上)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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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馬鞍山井頭村一幢村屋地下2E單位

人物:鄧路來 吳雅倫

案情:吳雅倫劫殺鄧路來,製造不在場證據 ,但因在雪櫃上留下指模而落網。

備註:2013年6月21日,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死亡。



馬鞍山井頭村於2010年11月發生的劫殺案,謀殺隱形富豪鄧路來(73歲)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的吳雅倫(54歲),連同已承認的兩項欺詐罪,兩罪分別監禁三年四個月及一年四個月,與終身監禁刑期同期執行。


吳雅倫原在石壁監獄服刑,因經常喊叫猛鬼索命,於2013年3月轉介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心理評估。


2013年6月21日凌晨零時十分,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


當值職員發現將他解下及報警時,吳雅倫已陷入昏迷,送抵屯門醫院延至凌晨一時二十二分證實死亡,懲教署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調查,通知死者在內地居住的妻子鄭小女。


吳雅倫留下一字條給妻子鄭小女,大意是「很愛妻子,希望與她一起。」,警方暫列自殺案,稍後召開死因裁判法庭研訊死因。


遭吳雅倫殺害的隱形富翁鄧路來,為西貢馬鞍山井頭村原居民,早年與堂弟鄧來興到蘇格蘭格拉斯哥一家餐館打工,兩人其後合資開餐館。鄧路來兼任大廚,鄧來興則做樓面,餐廳經不斷擴充,最後成為一家有八十座位的餐館。


1992年,鄧路來退休後,有意回港落葉歸根,妻兒已習慣在當地生活,不肯一齊回流。

鄧路來最終與堂弟返港定居,老妻及四子一女留在英國繼續打理餐館。


鄧路來(來叔)及鄧來興(興叔)都是西貢原居民,兩人返港後各自以丁權起了一幢村屋。

兩幢三層高村屋相鄰而建,屋前有一個小小地堂,可供曬晾衣物及種植花草,來叔獨居於地下2E單位,其餘放租,每月租金有萬多元。


由村屋步行約二百米可到達石灘,單位後面是較多人出入的村公所,可說是靜中帶旺。


來叔生活節儉,無不良嗜好,回港十多年累積超過百萬元現金,分別存在多家銀行。


他的生活十分有規律,衣飾斯文,平日外出都會打呔,每天早上起床會拉開窗簾讓陽光入屋。


來叔每天都與數名老朋友在海邊碼頭晨運,回家收拾昨天曬晾的衣物,洗澡更衣後約十一時到附近食肆午膳,約下午一時回家。

有時會乘小巴到馬鞍山海柏花園買六合彩,下午四時會在屋前地堂洗菜,然後在家中弄晚飯。


來叔晚上九時許上床睡覺,每天都周而復始,與他經常交往的,是在同村毗鄰居住的堂弟興叔。


2010年11月9日,下午一時許,興叔外出時,見到來叔如常坐住所門前,問他:「去唔去飲茶?」

對方表示已吃過午飯,沒有同行。


數小時後,興叔回來時,已不見了來叔,地堂上有曬晾不久的衣物,他想與來叔打個招呼,發現來叔住所大門被反鎖,他覺得奇怪,來叔每天四時許都會在門外空地洗菜,準備煮晚飯。


路過的街坊王素英對興叔說:「我正話同來叔一齊食午飯,佢可能去買六合彩。」

興叔聽了街坊的說話,以為來叔外出未返,不以為意。


翌日(11月10日)下午,興叔發現鄧路來住所外的衣物曬一整天仍未收回,與來叔每天起床就收衫的生活習慣不符,打來叔手機又沒有接聽,拍門又沒有人應門,擔心他在屋內出了事。


興叔隔窗探頭入屋察看,發現屋內的窗簾全部拉上,認為事有可疑,懷疑來叔可能在家中暈倒。


下午三時,興叔返家拿後備門匙折返,將在地堂上曬晾衣物收下,開門進入來叔住所。

屋內沒有亮燈,加上全屋窗簾都被拉上,十分陰森,興叔一面行一面叫來叔的名字。


行至廚房時,興叔見來叔滿身鮮血倒在廚房櫥櫃旁邊,面對牆壁,頭部有如拳頭般大傷痕,地上遺有一灘血。


他恐怕兇手仍在屋內,慌忙走到街上,不知所措的時候,有街坊問他發生甚麼事,他說:「來叔俾人殺死咗!」


街坊與興叔到村公所,由村公所的人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發現單位無被人撬門入內痕跡,來叔頭部被硬物重擊,已死去多時。

由於表面屬非正常死亡,警員通報上峰派人到來調查,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偵查,封鎖現場單位。


法醫潘偉明在2010年11月11日午夜,奉召到井頭村驗屍,從屍體僵硬程度及體溫狀況,推斷死者應在檢驗前的二十四至三十六小時,即在11月9日下午至晚上死亡。


法醫於同日稍後時間詳細驗屍,發現來叔頭顱頂部,後尾枕有多處嚴重損傷,前額傷口更因骨折凹陷。


頭部有多處傷痕,最長傷口是一個三吋凹陷血洞,估計被長條扁平長方形中央有凸出物的鈍器,猛力重擊九次,力度大至一擊便造成顱骨多處破裂,部分碎骨更插入腦部,腦膜組織被撕破。

傷口令死者大量出血,份量多至滲入腦組織深處,是致命傷。


死者左手腕及鼻樑側有瘀傷,估計是死者舉手自衛時被疑兇用兇器或拳頭造成。


按傷口形狀判斷,兇器與喉鉗類近,這種工具,水喉匠及裝修工人經常使用。


政府化驗師黃麗敏(血濺形態專家)發現,大部分血跡散布在廚房低位,根據血濺情況,推測兇徒向在雪櫃旁站立的死者施襲。

死者倒地後,兇徒仍不停襲擊死者頭部,手法異常冷血,目的是要置對方於死地。


廚房的擺設仍保持整齊,顯示死者被襲擊時沒有極力掙扎,估計兇徒在死者背後施襲,死者可能察覺,轉身時看見有物體揮向他,下意識伸起左手擋格,被重物先擊中左手腕及鼻樑,倒在地上後,再被人以鈍物打擊頭部。


廚房對出走廊、浴室洗手盆均發現死者血跡,顯示兇手在廚房殺害死者後,將染血兇器帶離廚房,血液在途中自兇器滴在走廊上形成血點。

兇手身上染有大量血跡,由廚房行到浴室清洗,沿途留下死者的血跡。


在死者來叔陳屍的廚房外,即單位大門鐵閘,客廳窗簾、電視櫃、廚房對出走廊和浴室洗手盆,均發現屬於死者血跡,血跡份量不多,單位內未有發現其他人士的血跡。


隸屬鑑證科的偵緝警長許炎才,於案發現場廚房的雪櫃上層門外,套取到一個掌印,可能是兇手留下,拓下指模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


指模留存在物件表面時間長短,受溫度和濕度等環境因素影響,政府化驗所無法知道該掌印存在了多久,但相信在一個月之內留下。


來叔的身份證、三個銀行存摺、印章、手機、銀包,鎖匙等物品全部不知所終,警方估計竊匪入屋犯案,在廚房內遇上來叔,將他殺害。


來叔的堂弟興叔對探員說,來叔擔任大廚多年,養成很愛清潔習慣,每天都會打掃家居,雪櫃也用布抹得乾乾淨淨。

換言之,雪櫃上的指模應是來叔遇害後留下,與政府化驗所推測符合。


興叔記得,案發前數天,夜間曾看到有黑影在來叔寓所附近出現,還有西施犬的狗吠聲,探員懷疑兇手在數日前在來叔寓所踩線,伺機犯案。


2010年11月12日,上午九時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探員,聯同近百名搜查隊及機動部隊警員,再到西貢井頭村謀殺案現場蒐證,但未找到兇器。


下午約二時許,五十多名警方重點搜查隊隊員,帶備鐵鏟及金屬探測器到場,從井頭村案發單位開始向兩旁路徑仔細搜索。


其後有數十名機動部隊警員到場作地氈式搜查,翻查路旁垃圾桶、鐵絲網等地方,經多個小時搜查後,暫無發現,收隊離場。


雪櫃上的指模經核對後證實,屬於曾因爆竊判監的吳雅倫所有。

入境處的記錄顯示,吳雅倫於2009年6月經羅湖出境後,再無回港。


一個已離開香港的人,他的指模為何會在兇案現場的雪櫃上面,鑑證科人員再三檢驗,確定指模在一個月內留下,而非在年多前印下。


探員查到,案發翌日有人持來鄧路來的身份證,存摺及印章,到兩家銀行合共提走六十萬元。

其中一家銀行的閉路電視拍下該名男子外貌,那名男子年約六十歲、秃頭、戴一頂漁夫帽,身穿黃色外套,持拐杖,行動遲緩。


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中)偷渡

(原載法醫龍博士《法醫鑑證實錄》)


日期:2010年11月9日

標題: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中)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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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馬鞍山井頭村一幢村屋地下2E單位

人物:鄧路來 吳雅倫

案情:吳雅倫劫殺鄧路來,製造不在場證據,但因在雪櫃上留下指模而落網。

備註:2013年6月21日,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死亡。




日本推理小說經常以不在現場或密室殺人做題材,主要是因為日本採用「大陸法」(被告舉證),若疑人能提供不在場證據,即可免除嫌疑。

香港跟隨英國採海洋法(無罪假定),即控方要證明被告在現場,而非由被告去證明。


桂山島位於珠海伶仃洋畔,東距香港大嶼山分流西南三海里,原稱垃圾尾島、曱甴尾。

該處於1950年發生萬山群島海戰,解放軍江防司令部戰艦桂山號,在該處成功搶灘登陸並取得勝利。

珠海縣人民政府於1954年把該處命名為桂山島,該島現已與牛頭島和中心洲相連,面積十平方公里,該地盛產鱲魚,現以旅遊業為主。


負責調查這宗命案的一名探員陳Sir是釣魚發燒友,經常租船在香港海域甚至越界到內地水域釣魚。

他認為吳雅倫於2009年6月由香港離境後,再沒有香港入境記錄,但不等於他沒法由來地來港。

兇案現場雪櫃上的指模,除非有人將吳雅倫的斷指印上去,否則根據「羅卡定律」,吳雅倫必定到過現場。


為證實這個合理假設,陳Sir來一個小心求證,向船家打探在2010年11月10日,命案被揭發前後,是否有人曾租艇由香港往返內地。


陳Sir找到快艇船主甄沃光,向他出示吳雅倫的照片,甄沃光說吳雅倫於2010年11月,透過一名叫「黑妹」的食店女東主找他,聘請他由內地桂山島載他到東涌,收費一千五百元。


約一星期後,吳雅倫又叫甄沃光從東涌把他載回桂山,甄沃光收取同樣價錢照辦。

警方識破吳雅倫的不在現場證據後,通報內地公安協助,得知吳雅倫當時身在江西南昌。


鎖定吳雅倫後,警方開始搜集更多資料,吳雅倫早年父母雙亡,與姊姊相依為命,姊姊後來移民加拿大,兩人失去聯絡。


吳雅倫小六畢業後加入嘉禾影業公司負責道具製作,參與的電影包括許冠英主演的《追鬼七雄》,他亦因此鍛鍊出靈巧手藝,至八十年代末轉行任職裝修及家具維修員。


吳雅倫是自僱裝修工人,因利成便賣裝修廢料,他於1994年在井頭村買了一個村屋單位,與「女友」一起居住,亦曾租住來叔的村屋來安置「情人」。


井頭村當時陸續有新村屋落成,由於交通不便,很難找到裝修師傅做裝修,吳雅倫成為該村的「獨家」裝修商,村民大都找他做裝修。

來叔對吳雅倫十分照顧,每當有住客遷出,新住客要裝修時,他都會介紹吳雅倫給新住客。


屋主為方便吳雅倫工作,大都會將住所的鎖匙交給他,有些村民雖然察覺吳雅倫手腳不乾淨,但念在一場街坊,沒有報警追究,大部份村民為存忠厚,沒有宣揚吳雅倫的惡行。


根據法庭資料,吳雅倫於1975、1976、1979、1990年曾有四宗犯罪紀錄,涉及罪行包括盜竊、行使假文件和爆竊等。

有十八次涉不誠實的定罪紀錄,1990年因犯案被判入獄三年半。


爆竊慣匪有一個特質,犯案前會先了解下手對象情況,最重要是令自己變成「隱形人」。

裝修工人具備了這個特質,而且就算攜有爆竊工具,也不會被人懷疑。


探員在井頭村進行問卷調查,從村民口中得知吳雅倫有個情人叫做林燕(Vicki),曾在井頭村居住,該單位是吳雅倫自置物業。


經過連番調查,探員查到於1990年代,吳雅倫到一間打冷店消夜,認識店員林燕,1994年兩人在井頭村一個單位同居。


探員找到林燕向她問話時,她說已與吳雅倫分手多時,導火線是吳雅倫「一腳踏兩船」,與她同居的同時,又在井頭村租了鄧路來一個單位,與一名在旺角一家夜總會做小姐的蕭佩斯同居。


林燕說:「嗰個夜總會小姐細佢十四年,佢貪嫩口,姣婆遇上脂粉客,咪一撻就着囉!」


吳雅倫在2008年認識一名內地來港黑工鄭小女,兩人結了婚,吳雅倫與林燕及蕭佩斯分手。


吳雅倫雖然與鄭小女結婚,但仍與林燕及蕭佩斯藕斷絲連。

蕭佩斯申請公屋獲編配到葵涌邨居住後,離開了井頭村,但與林燕仍間中有聯絡。


「你最近有見過蕭佩斯或吳雅倫嗎?」探員問林燕。


探員在葵涌邨找到蕭佩斯,她說與吳雅倫(阿倫)在旺角一家夜總會認識,當時她在夜總會做「小姐」,之後兩人在井頭村同居。


蕭佩斯說:「阿倫對我好好,我嗰陣喺夜總會欠人萬幾蚊,都係佢幫我還嘅。」

「後來佢叫我唔好做(夜總會小姐),喺井頭村租咗間屋同我一齊住,2002年,我同佢生咗個仔,到佢同個大陸妹結婚,搬返內地住,都重每個月俾錢我使。」


2008年,吳雅倫認了在井頭村工作的新移民鄭小女,2009年返回內地江西南昌,結婚後一起居住。

「最近你有見過他嗎?」探員問。


蕭佩斯說,吳雅倫在11月6日打電話給他,說來港辦點事,要在她家中住幾天,以方便乘搭交通工具為理由,借用她的八達通卡。


吳雅倫小別勝新婚,先給蕭佩斯三千元「見面禮」,又送蕭佩斯的兒子上學、買新電腦讓他上網,陪母子兩人食早餐,有如是蕭佩斯的丈夫一樣。


11月9日晚上,吳雅倫從外回到葵涌邨,晚飯後在蕭佩斯面前試戴假髮,問她:「我似唔似老人家?」


蕭佩斯被他弄得啼笑皆非,虛應說:「你都唔細啦,已經係老人家,重使乜扮鬼扮馬!」

翌日,吳雅倫將眉毛也染成白色,戴上假髮及漁夫帽,手持拐杖離開葵涌邨。

(探員翻看升降機及附近一帶店舖的錄影帶,初步確定吳雅倫以這身打扮離開蕭佩斯住所。)


探員核查蕭佩斯的八達通記錄,發現該卡在11月8日及9日,曾用來乘搭往返葵涌至井頭村的巴士及專線小巴。


11月9日下午一時,該張八達通由葵涌乘巴士(40X往烏溪沙鐵路站),再轉乘往井頭村的小巴(807K往井頭村)。

到下午約四時,這張八達通記錄了由井頭村乘小巴(807K往大學港鐵站)。

下午五時許在烏溪沙鐵路站再乘港鐵至深水埗港鐵站,晚上八時由深水埗乘九巴33A線回到葵涌邨。


根據這個行程,這張八達通卡的使用者,在烏溪沙鐵路站逗留接近一小時,才乘巴士離開,在深水埗又逗留了一段時間,在這兩段時間,使用者做過甚麼事呢?

探員調出烏溪沙鐵路及深水埗港鐵站,附近的閉路電視錄影帶追查。

該張八達通最後使用時間是11月10日晚上,使用者乘港鐵到東涌,之後,這張八達通就沒有再使用過。


吳雅倫於2010年12 月在江西南昌被公安拘捕,於2011年2月由江西省公安廳移交香港警方。


吳雅倫接受警方盤問時表示,2002年蕭佩斯對他說懷孕,但不想打掉孩子,問他意見。

他建議蕭佩斯搬入井頭村生活,將孩子生下來,孩子出生後,吳雅倫做過基因測試,證實孩子並非他的骨肉,但仍照顧蕭佩斯兩母子。


2009年,吳雅倫鄭小女一見鍾情,相約結緍。

鄭小女由內地偷渡來港做黑工,無法取得香港身份證,但又不想自首被解返內地,告訴吳雅倫以當日偷渡來香港的方法,偷渡返回內地,直至吳雅倫可為她申請到單程證來香港為止。


2009年6月,鄭小女倫渡返回內地,吳雅倫循正式出境途徑返回內地,兩人在珠海會合,再返回江西南昌。


吳雅倫與妻子鄭小妹返回江西南昌居住,吳雅倫開設了三間五金廢料回收廠,每月收入一萬五千元人民幣。


2010年10月,一次工傷意外令吳雅倫無法開工,五金廢料回收廠的生意亦大不如前,鄭小妹開始埋怨,責怪他不應繼續供養在香港的蕭佩斯。


吳雅倫為此事與妻子鄭小女發生爭吵,悶極南下珠海找朋友傾訴,朋友勸他到「男人樂園」桂山島消遣。


吳雅倫說:「咁我咪由珠海搭船去桂山島,玩咗幾日後,同一班香港人熟咗,佢哋問我返唔返香港,由桂山島去大嶼山東涌只需四十分鐘,一齊夾錢租船會平啲。」

「我當時心想,離開香港幾年都未返過去,想見吓阿斯(蕭佩斯)同來叔(鄧路來),同佢哋一齊搭船到香港,我哋喺大嶼山東涌登岸。」

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下)破綻

(原載法醫龍博士《法醫鑑證實錄》)


日期:2010年11月9日

標題: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下)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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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馬鞍山井頭村一幢村屋地下2E單位

人物:鄧路來 吳雅倫

案情:吳雅倫劫殺鄧路來,製造不在場證據,但因在雪櫃上留下指模而落網。

備註:2013年6月21日,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死亡。




11月6日,吳雅倫抵達香港後打電話給女友蕭佩斯,說會到她位於葵涌邨的寓所住數天。

11月8日(實際是11月9日,案發當日),吳雅倫到井頭村探訪鄧路來,對方招呼他進入住所後突然接到電話,說要出外一會,叫他在屋內等他。


吳雅倫警誡下作供(以下用第一身陳述)


我等咗一陣,覺得好無聊,又想飲啲嘢,於是行入廚房,喺雪櫃攞一包檸檬茶飲,見到雪櫃上面有封打開咗嘅信,嗰封信係銀行寄嚟嘅,話已經同來叔開咗個卓越理財戶口,入面有張提款卡同密碼,信嘅旁邊重有來叔嘅存摺、印章、身份證。


我好奇咁打開本存摺睇吓,原來來叔有百幾萬存喺銀行,我一時貪心,就攞走咗呢啲嘢,我諗住去銀行攞晒來叔啲錢。

去鴨寮街買咗盞紫外光燈,喺北河街公廁入面照存摺上來叔嘅簽名,練咗好耐,覺得差不多,去茘枝角滙豐一間分行攞錢,銀行職員話簽名有問題我簽咗幾次都唔得,我驚被識穿,無攞錢就走咗。


離開銀行後思前想後,總於想出一條「絕世好橋」。

我到有玩具街之稱的福華街,買了一些「扮老人」的道具,包括白色假髮、眉毛、拐杖等等。

回到葵涌邨後,喬裝扮成來叔的模樣,問我的情人蕭佩斯,似不似老人家。


探員調查後,知道吳雅倫供述的取錢情節與事實不符,他取得來叔的存摺後,到馬鞍山海柏花園一家銀行打算提款,進入銀行後才省起不懂得簽來叔的名,於是離開銀行。


2010年11月10日,下午一時二十七分,吳雅倫易容後,到荃灣城市中心匯豐銀行分行,出示來叔的存摺、身份證,要求從來叔的聯名戶口,轉帳四十萬元到來叔的卓越理財戶口,之後要求提清存摺內的五十九萬元港幣。


銀行職員核對簽名及身份證後,要求吳雅倫提供住址證明及電話號碼,吳雅倫都可一一說出來,銀行職員於是將五十九萬元現金交給他,順利得手後,吳雅倫將錢帶返葵涌邨蕭佩斯家中藏好。


同日下午三時半,吳雅倫現身荃灣城市中心匯豐銀行分行,要求將來叔聯名戶口內二十九萬元,轉帳至鄧路來的卓越理財戶口。

下午四時十分,吳雅倫又回到銀行,要求提款五十萬元購買人民幣。


吳雅倫一日三度提款,加上總提款額已超過每日上限港幣一百萬元,銀行大堂經理起了疑心,再三核對真人與身份證上的相片。

吳雅倫看來較身份證的照片肥胖,他除下漁夫帽對經理說,因為患癌及正進行化療,所以臉部腫脹。


大堂經理認為吳雅倫解釋不合理,通知分行經理。(銀行對顧客起疑時,都會用閉路電視拍下顧客樣貌,以便日後追查。)


吳雅倫向銀行經理投訴無法用銀行電話系統購買股票以及忘記了戶口密碼,要求立即取得新密碼,銀行經理表示更改密碼需時一星期,吳雅倫隨即要求提款五十萬元並兌換成人民幣。


經理說銀行會寄確認信到鄧路來的地址,叫他帶確認信到銀行,辦理提款手續,吳雅倫提款不成,到荃灣沙嘴道中銀(香港)分行,用來叔的提款卡在銀行自動櫃員機提取一萬元人民幣。


吳雅倫回到葵涌邨後,將其中二十萬元藏在廚房的一個抽屜底層,另外三萬元放在抽油煙機,之後到東涌乘船經桂山島,再轉車坐了逾十小時回到江西南昌。


到達南昌後,吳雅倫於11月18日打電話給蕭佩斯,說在抽油煙機的三萬元,是給蕭佩斯的生活費,櫃桶底的二十萬元,叫她與在井頭村居住的林燕聯絡。

兩人其後乘的士到荔枝角一間兌換店,將錢電滙到兩個內地銀行戶口,一個戶口是吳雅倫,另一個是他的妻子鄭小女。


排期審訊期間,警方揭發吳雅倫與一宗爆竊案有關。


2009年6月15 日,吳雅倫在離港返回內地前,曾爆竊大埔康樂園一個單位,偷去和黃及電盈股票、勞力士手錶,鑽石頸鏈戒指等財物,總值逾三百萬元,偷了一部寶馬私家車作為逃走的交通工具。


2011年2月28日,吳雅倫被解至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以一項謀殺罪,暫時毋須答辯,不獲保釋,還柙至3月28日再訊,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完成認人手續。


2011年5月31日,吳雅倫報稱耳朵有問題,向醫生表示有人在他耳邊說:「俾番條命我!」


吳雅倫被捕後,他的妻子鄭小女(28 歲)持雙程證由內地來港會夫她因為曾收過吳雅倫電匯十萬元款項,被警方控以於2010年11月18日,處理十萬元黑錢,以「協助處理罪犯得益」罪名被拘捕。


鄭小女向法官表示,其在內地的三歲兒子曾遭車禍,來港時交由祖母照顧,她希望能返回內地。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將案押後,轉往東區法院進行交付聆訊以待轉解高院審理,鄭小女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後獲律政司撤銷控罪,回復自由。


吳雅倫只承認於11月6日到過井頭村,探員說根據八達通記錄,他於11月9日曾在井頭村出現。


吳雅倫說:「嗰日我喺馬鞍山海柏花園落車,去滙豐銀行分行想提款,因為前一日(11月8日)去提款時,職員叫我去開戶分行處理。

「我見有很多人排隊,一時心虛就臨時『縮沙』。」

「我返到荃灣,想買染髮劑將頭髮染白,但買唔到,索性去髮型屋將頭髮、眉毛、鬍鬚漂白。」

不過,他無法說出當日光顧哪家髮型屋。


2012年7月18日,主控官鄧能在開案指出,被告自以為犯下一宗「完美罪案」,可是卻漏洞百出。


案件主管警隊高級女督察劉麗君表示,被告用提款卡在櫃員機提走死者銀行戶口內的款項時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警方將提款人的照片拿給井頭村村民辨認,村民即時認出提款人就是被告。


鑑證人員在兇案現場的雪櫃表面找到被告指模,確定他與案有關。(但這只能證明吳雅倫曾在現場出現過及到銀行提款未能證實他殺害來叔。)


主控官指出:「被告早有部署,選擇從江西南昌市搭二十多小時巴士到珠海,再花十小時坐船到桂山島,目的是繞過本港入境處,秘密從桂山島乘船來香港犯案。」

「被告可以坐飛機來港探望井頭村朋友,反正旅費差不多,毋須捨近而圖遠。」


「被告殺人後,在死者旁的雪櫃上留下指模,因此才編造故事,稱自己打開雪櫃取檸檬茶飲。」

「被告到井頭村找不見多時的朋友,事先沒有致電對方,抵埗後拍門一分鐘,見無人應門,便馬上離開,也不多等片刻,聲稱要去附近公廁解手,其實公廁早己關閉多時。」


聽到主控官這樣說,吳雅倫立即反擊:「嗰個公廁無關門呀,我喺井頭村住咗二十年,點會唔知有無關閉,你有無去睇過先,你答我呀!」


法官馬上制止吳雅倫說:「主控官無責任回答你嘅問題,係你要回答,如果主控問得唔啱,你嘅律師同我都會阻止,請你合作直接簡單回答。」


吳雅倫被法官面斥仍不服氣,大聲說:「佢咁樣問,我覺得太過份,佢問嘅嘢好無必要,誤導陪審團,對我唔公平,呢度係法庭嚟!」


經法官再三指示下,吳雅倫才說到桂山島目的是想看海及釣魚,他又說,桂山島有由香港人開設的茶餐廳及海鮮店,所以特意去試試。


2012年7月23日,吳雅倫在高等法院自辯時承認偷取鄧路來的存摺,兩度到銀行提款,但堅決否認殺害鄧路來。

他對檢控官說:「佢係我朋友,就算我偷佢存喺銀行嘅錢,佢都無損失,銀行查明之後會賠番俾佢。你話我殺佢攞存摺,佢對我咁好,我點會殺佢,而且要策劃咁多嘢,我就諗爆頭都諗唔到,係你哋先至策劃到!」

「我唔會做呢啲嘢,如果我真係有計劃殺人,點會唔戴手套?」



這宗「完美殺人」案在高院審訊兩周後,全女班七人陪審團2012年7月31日,退庭商議逾六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吳雅倫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他終身監禁。


法官判案時特地對吳雅倫說:「我本來唔想對你多加評論,但仍然要講,你嘅所作所為實在十分卑劣(Despicable)!」

法官隨即宣布退庭。


吳雅倫較早前承認兩項詐騙罪,第一項詐騙滙豐銀行五十九萬元判監三年四個月,第二項詐騙中國(香港)銀行一萬元人民幣,判監一年四個月,兩項詐騙罪分期執行,但與終身監禁同期執行。


2013年6月21日凌晨零時十分,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身亡。



Ratings and reviews

5.0
1 review
Sebastian Feil Kolumbus Kolumbus, Kauz Alch Frost
August 25, 2025
"Ich höre~hoore Gerne die netten Kuturen Zu, allerdings Bin Ich Mir Sicher gekaufte Bücher~Buucher taugen Mehr, Die Vorlese Funktion ist Spitze(-)_.", "Kurzes Günstiges~Guunstiges Buch(-)."...__~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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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黃sir

因工作關係,經常接觸各式各樣罪案,他認為罪案反映社會現況,為此寫了一系列重案實錄,填補歷史空白。


元方

奇案迷,主修鋼琴演奏,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皇家音樂學院(ARCT),英國聖三一音樂學院院士(FTCL),是新一代奇案作家。


豹魁

《奇案迷會MCFC》及《山寨探案實錄》創辦人。

案件海報設計天才,同時是進出凶案現場拍攝的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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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奇案迷,《山寨探案實錄》視像版御用聲演女優,不時走訪案發現場,全程投入,心繫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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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喜愛靈異故事及奇案,加入《山寨探案實錄》後凝聚維繫各界奇案粉絲,不遺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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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关系,经常接触各式各样罪案,他认为罪案反映社会现况,为此写了一系列重案实录,填补历史空白。


元方

奇案迷,主修钢琴演奏,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皇家音乐学院(ARCT),英国圣三一音乐学院院士(FTCL),是新一代奇案作家。


豹魁

《奇案迷会MCFC》及《山寨探案实录》创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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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 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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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 Mag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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