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埃及記,看到作者用許多篇幅記載有關聖幕建造的規定,在利未記則是記載許多有關在聖幕裡敬拜的規律,包括潔淨的禮儀、道德律、宗教節期、安息年、禧年等等,以及有關在敬拜和獻祭的禮儀上,祭司和利未人應該盡的職責。因此,後期的猶太經學教師將利未記稱為「祭司法典」,有時也會將之稱為「獻祭法典」。其實這本經書原本的名字是依據第一章1節的「召喚」這個詞來的。其原意是「耶和華上帝召喚人來過聖潔生活」,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上帝。由於《希臘文翻譯本》將這本經書翻譯為「利未記」,後來這個名稱就成為所有翻譯本的書名。
「利未記」主要內容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利未記」這本經書,我想最好的一句話就是:愛上帝和愛鄰舍。因為利未記全部二十七章,可分成兩個部分來看,其一就是第一至十六章及第二十七章,談的都是有關怎樣用敬虔的心和態度敬拜上帝。包括祭司和利未人如何在各種祭典禮儀中做好各種應盡的職責。其二是第十七至二十六章,談及如何過聖潔的生活,這部分包括了對鄰人的關心、責任,以及社會生活的規範。
怎樣看這本經書
沒有一種法律是一成不變的,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生活的環境一直在變,且人和人之間互動的關係也一樣跟著在變遷。一成不變的法律,到最後只會變成窒礙難行,而且恐怕也無法約束人民的秩序。同樣的,利未記強調獻祭給聖潔的上帝,不可用有殘缺的祭牲,也不准身體有任何殘缺的人當祭司的工作,但這樣的法律已經不適用於今日的時代,原因是現今的人對生命的看法,不再是外表上的健康。同樣的,古代的人看婦女生理週期是不潔淨的,今天已經知道婦女有生理週期才是健康,否則就是生病了。在食物上也是如此;例如豬肉、沒有鱗的魚等。因此,我們要看的是利未記的法律精神,而不是逐字、逐條的文字照著傳承下來。
將這種認知用來看我們今天的社會生活,應該是很好的教材。當我們過去有受過痛苦的生活經歷,就不要將這些痛苦的經歷加諸在他人身上,而是要讓這些會導致生命痛苦的經歷,不再延續下去。特別是當以色列人民忘記上帝而去拜偶像神明時,等於是忘記上帝的教訓,這是導致生命苦難的基本原因。因此,利未記最重要的,就是在告訴今天的我們,不論生活環境如何變遷,都要謹記遵守參與敬拜的重要性,聽取並謹記上帝話語,且要將上帝話語運用在今天的家庭、社會生活,這樣,就會幫助我們活出有上帝賜福的生命。
盧俊義
高雄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道者。
1974年自台南神學院畢業,陸續在台東關山、嘉義西門、
此外,他擔任過高雄少年感化院、台東武陵外役監獄的教誨師,
目前在民視電視台《台灣學堂》主持「這些人,這些事」節目,
帶領六個查經班,喜歡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