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哲生于中国四川,中國異議人士。1968年,王希哲第一次入狱。1974年,他在廣州街頭貼出署名为「李一哲」的大字報、呼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批評當局倒行逆施。大字報貼出引來看者圍觀,道路塞車。公安追查,該大字報是廣州美術學院學生李正天、高中中學生陳一陽、工廠工人王希哲三人合著的,作者筆名是三人名各取一字而成。
1977年,第二次入狱,1979年元旦被释放。担任北京西单民主墙民间刊物《四五论坛》的广州通讯员。
1980年6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甘家口會議上與孫維邦、徐文立、劉二安討論,为着手在中国建立反对党作准备。
1981年,因政府镇压民运而第三次入狱。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後劉山青以身犯險,返回廣州救助王希哲妻子蘇江等人,亦被公安拘捕,控以「反革命罪」,判有期徒刑十年。
1996年,王希哲與劉曉波在廣州閒談兩岸關係,其後與劉曉波共同發表《雙十宣言》,呼籲國共兩黨重開談判,回到1945年抗戰勝利後,毛澤東與蔣介石在重慶談判所達到的《雙十協定》這樣一個基礎上來實現國家統一。他並呼籲共產黨亦要認清自身錯誤,批評共產黨沒履行在建政前標榜的民主,並要求尊重各民族的自決權、解決西藏問題等。
同年劉曉波被捕,王希哲不欲再入獄,遂從廣州逃到汕頭再偷渡到香港,惟當時香港正準備回歸,港英政府不希望對他作政治庇護,王希哲於是到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再流亡到美國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