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人論》自然是研究所謂「人的問題」的。全書共十二章,分上、下兩篇。上篇前五章是回答一個總的問題:人是什麼?其中第一章概述了二千多年來西方思想史上關於人的問題的各種哲學理論,並在最后指出,當代儘管科學昌盛、技術發達,但人的問題不但沒有真正解決,相反倒是處在深刻的危機之中。在第二章中卡西爾提出了他自己關於人的定義:人與其說是「理性的動物」,不如說是「符號的動物」,亦即能利用符號去創造文化的動物。第三章則着重論述了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動物只能對「信號」signs作出條件反射,只有人才能夠把這些「信號」改造成爲有意義的「符號」symbols。第四章從空間和時間這兩個最基本的範疇入手,着重論述了「符號功能」對人類生活的決定性作用。卡西爾在這里強調的是:人與動物雖然生活在同一個物理世界之中,但人的生活世界卻是完全不同於動物的自然世界的。第五章可看成是上篇的小結,指出了人與動物的這種區別,實質上就是「理想與事實」、「可能性與現實性」的區別。卡西爾在這里引用了歌德的一句名言:「生活在理想的世界,也就是要把不可能的東西當作彷彿是可能的東西那樣來處理」——在他看來,人的生活世界之根本特徵就在於,他總是生活在「理想」的世界,總是向着「可能性」行進,而不象動物那樣只能被動地接受直接給予的「事實」,從而永遠不能超越「現實性」的規定。卡西爾認爲,上述這種區別的祕密正是在於:人能發明、運用各種「符號」,所以能創造出他自己需要的「理想世界」;而動物卻只能按照物理世界給予它的各種「信號」行事,所以始終不知何爲「理想」,何爲「可能」。他以「數」的概念和「烏托邦」的概念爲例,指出數學和倫理觀念最有力地證明了人具有「建設一個他自己的世界,建設一個『理想的』世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