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題為「林業自然保育施政新藍圖」,首篇文章〈國際認可的臺灣森林經營〉詳述兩大國際森林驗證體系FSC與PEFC的起源、差異與意涵,深入剖析臺灣在森林經營上的實踐與成果,評估其是否符合國際永續森林經營的標準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並對未來的森林經營提出建言。
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生態保育空間發展策略〉一文中,林務局改制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後,將更強化自然保育工作,除密切接軌以空間為基礎推動自然保育的國際趨勢、檢視及修訂我國自然保育策略與行動規劃外,同時持續深化發展生態棲地資料及保育策略,齊心讓藍圖化為行動,完整串聯保護區、國有林到淺山平原的保育網絡,構築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願景。
為鼓勵企業投入森林經營等工作,林業保育署規劃建置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專案媒合平臺,〈企業ESG新途徑 建立自然碳匯與保育媒合平臺〉一文介紹此媒合平臺的專案類型、媒合流程、成果揭露及輔導諮詢機制,鼓勵企業投入森林經營或自然棲地維護等工作,藉此提升自然碳匯、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育,並協助我國邁向永續發展與淨零排放目標,發揮最大的環境與社會效益。
此外,〈挖掘國有林潛力 林地分區及永續經營規劃〉一文指出,林地分區旨在瞭解林地的潛能及其屬性,做資源的適當歸類,以使林地使用及資源管理趨於合理。本文說明國有林事業區之林地分區劃設之內涵及原則,並回顧迄今近20年以來林地分區劃設的發展,是如何扣合國產材自給率目標及林道整建進程,逐步實踐「永續林業.生態臺灣」的願景。
在國土計畫下,森林法首先需要面對的是林業用地、林地定義與範圍以及林地之使用與管理機制的調整。因此〈國土計畫下 林業用地與林地之調整建議〉中建議可將林地分為兩類,第一種是依森林法規定應管理之林地,第二種則是依其他規定應管理之林地,並分別建立管理制度與規範。
隨後,〈從里山倡議到地方創生 以日本山口縣山口市為例〉則放眼國際,分享日本在里山倡議與地方創生的成功經驗。作者藉由參訪日本山口縣山口市森林療癒之際,介紹該市「山口市創生綜合戰略計畫」,其中亦包含農林漁牧等初級產業到觀光、老人福利等不同六級產業及老人福利措施,值得臺灣在林業政策與地方發展參考。
〈永續森林新實踐 區塊伐助力人工林永續經營〉,本文以2018~2020年間對大安溪事業區117林班的40年生巒大杉人工林進行區塊伐後的環境變化為例,針對環境因子、地被植物、哺乳動物及鳥類等物種多樣性的變化進行研究,探討人工林伐採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為生態經營模式下的森林生產提供參考。
〈守護臺灣蛙類 公民科學如何助力棲地保育〉記錄過去20多年,全臺各地一直有一群用雙腳丈量棲地、長期監測建立蛙類保育基石的志工,如何結合科學研究與公民參與,推動臺灣蛙類重要棲地保育的工作。
〈全球首創臺灣檜木DNA鑑定技術 盜伐林木無所遁形〉一文詳述法務部調查局與林業保育署合作,研發全球唯一的檜木個化鑑定的技術,讓科學能夠有效的佐證贓木來源,作為嚇阻檜木盜伐重要的幕後推手,強化森林防護網。
〈從植物到動物 鄒族與自然共生的智慧之書〉一文敘述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出版《鄒的植物書》、《鄒的動物書》記錄鄒族與動植物的關係,展現深厚的鄒族文化與自然共存的傳統智慧,也進一步思考如何在不破壞生態系統的前提下,與自然共存共榮。